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黑龙江公务员待遇明细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黑龙江公务员待遇明细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1、第十三个月工资属于奖励性工资,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在人社局批准审查后才能发放。
2、年度考核基本合格、不合格以及因处分立案审查考核不定等次人员不发放。
3、6月30日前已退休人员不发放。6月30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必须发放。
4、全年病假超过半年或事***超三个月人员的不发放。
5、新招聘人员折半发放。
6、人才交流中心重新上岗人员折半发放。
7、离岗休息人员必须发放。
8、第十三个月工资将放入绩效工资总量中,按有关规定发放。
公务员十三薪是指在12月份工资发放以后,在元旦前再发放一次性年终奖。
凡年终考核合格以上公务员一次性发放年终奖,年终奖数额为公务员本人工资前两项即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。
公务员十三薪是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发放。公务员年度考核为“称职”以上等级,依据公务员法的规定,发放第十三个月工资进行奖励。公务员年度考核分为优秀、称职、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,对获得称职以上等次的,奖励一个月的基本工资,获得优秀等次的另奖励30%的工资。并对连续两年评为不称职的公务员进行辞退。
据报道,黑龙江省政府已经启动了一项计划,***对一些公务员和教师进行补发工资。这些人员在过去的几年中,由于各种原因没有收到应有的工资,因此需要进行补发。这项***涉及到大约25万人,总计补发的金额约为60亿元人民币。这项***的实施将有助于改善受影响人员的经济状况,也有助于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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